合肥二級等保三級等保怎么做
有很多客戶在咨詢我們等保的過程中,不確定自己的系統該做二級等保還是三級等保,現在我們就二三級定級要求列出:
合肥二級等保三級等保怎么做
1、定級
第二級(指導保護級)
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后,會對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,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,但不損害國家安全。第三級(監督保護級)
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后,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,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。
2、備案
運營、使用單位在確定等級后到所在地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備案。新建二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在投入運營后30日內、已運行的二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在等級確定30日內備案。公安機關對信息系統備案情況進行審核,對符合要求的在10個工作日內頒發等級保護備案證明。
PS:對于定級不準的,應當重新定級、重新備案。對于重新定級的,公安機關一般會建議備案單位組織專家進行重新定級評審,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。
3、開展等保測評
運營、使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應當選擇合規測評機構,定期對信息系統安全等級狀況開展等級測評。三級及以上信息系統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等級測評,四級及以上信息系統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等級測評,五級應當依據特殊安全需求進行等級測評。測評機構應當出具測評報告,并出具測評結果通知書,明示信息系統安全等級及測評結果。
4、系統安全建設
運營使用單位按照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,選擇管理辦法要求的信息安全產品,建設符合等級要求的信息安全設施,建立安全組織,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。
PS:系統建設整改。對于未達到安全等級保護要求的,運營、使用單位應當進行整改。整改完成應當將整改報告報公安機關備案。
5、監督檢查
公安機關依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規范,監督檢查運營使用單位開展等級保護工作,定期對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。運營使用單位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、檢查、指導,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材料。
